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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自即日起,請依說明二辦理支票領取作業,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 查照。
公告單位 總務處--出納組
公告時間 2011/5/26 下午 03:01:06
公告內容 (資料更新日期:108.01.04)

一、依審計部100年5月13日審教處第1000002084號函辦理。
二、請依下列方式至出納組一號櫃檯辦理支票領取:
(一)支票受款人請攜帶身份證件及印章或職章親自領取。
(二)支票受款人無法親自領取時:
1、請受款人填寫支票領取委託書交代領人。
2、請代領人攜帶身份證件、委託書、支票受款人印章及代領人印章或職章領取。
(三)領取校外人員支票無法提供受款人印章時,請以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印章或職章替代,並加蓋代領人之印章或職章。
相關網址 http://bit.ly/2TqDosE
聯 絡 人 黃慧欣
聯絡電話 02-33662021
電子郵件 huihshin@ntu.edu.tw
傳真電話 02-23651431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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