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113學年度教職員工申辦汽車停車證申辦及應行注意事項 |
公告內容 |
一、公告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含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員及碩士後研究等計畫人員)。 二、公告內容: (一)113學年度教職員工汽車停車證申辦,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受理網路登錄申請, 登錄網址:https://my.ntu.edu.tw/ntupass/ 登錄路徑:總務處事務組網頁/線上服務入口/校內人士汽車證申請 (二)首次申請或車籍異動者,請至總務處事務組網頁下載汽車停車證初次申請表,並檢附有效之本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本人或配偶)、身分證及教職員工證影本後,將資料交由系所單位統一辦理。 (三)為確保自身之權益,申請人於辦理汽車停車證前,請先詳閱本校「113學年度教職員工申辦汽車停車證應行注意事項」(附件一),辦理地下室停車證人數如超過限額,依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要點第18點之規定,以該建物所屬單位人員優先使用,敬請前揭單位所屬人員於113年8月20日前至申辦系統登錄,逾期視同放棄,屆時若有剩餘車位,將開放停車場周圍系所同仁申請(依事務組網頁「相關資訊」公告為準)。 (四)地震中心停車場為新建學生宿舍預定地,配合新建工程期程,停放範圍已有所調整,調整後僅由辛亥路端進出(附件二),屆時如因工程於車證有效期間無法再提供停放,將提前通知並依比例退費,無法配合者請勿申辦。 (五)若尚有不清楚之處,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聯絡窗口李瑋弘小姐33662234~7#115或來信leeweihung@ntu.edu.tw。並請於113年9月23日起至同年月30日止,由各系所單位統一派員至總務處事務組領取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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