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臺大總務處採購組誠徵暑期(勞保)及113學年生活學習助學金工讀生(延長公告) |
公告內容 |
總務處採購組誠徵暑期(勞保)及113學年生活學習助學金工讀生 【工作內容】 (1)檔案分類整理歸類、掃描建檔、歸檔及協助清查。 (2)協助檔案搬運至水源校區及上架整理相關作業。 (3)其他交辦事項。
【需求期間】 暑假期間時薪(200元/時) 暑假上班日:113年7月1日-8月31日,排班制每月至少30小時
下學期開學適用生活學習助學金 1.【參與服務學習條件】: ◆本校在學學生,且未在本校其他單位領有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熱心服務、認真負責。 ◆能夠在指定期間內(113年09月至114年2月止)進行服務學習,每週上班時數依其排班時間(每次上班以小時計算),每月至多30小時。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元或高於70萬元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下情況已檢附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未盡事項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2.【需求人數】:1名 3.【服務學習助學金額】:依校方規定,每月6000元;本助學金未提列所得稅。不含勞健保。
上述需求期間之職缺可同時提出或擇一(符合生活學習助學金資格者擇先考慮),【申請方式】如下 ◆請於113/06/21(五)前將「個人簡歷表」(需附照片)E-mail至信箱ulunchou43@ntu.edu.tw。 ◆符合需求者將依據履歷資料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聯 絡 人:周小姐 聯絡電話:3366-2192 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暑期(勞保)工讀生」或「姓名-申請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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