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採購組(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敬賢樓522室) 二、職稱:行政組員 三、名額: 1名(性別不拘) 四、待遇:依本校校聘人員薪級表規定(起薪35,232~39,248元,依申請提敘後校方審議採計結果為準),其他相關事項請見本校「國立臺灣大學校聘人員工作規則」、「國立臺灣大學校聘人員管理要點」及「國立臺灣大學校聘人員薪級表」。 五、工作時間: (一)自進用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惟如被代理人提前復職或有其他代理事由消滅之情事,則聘期至代理事由消滅前1工作日止。 (二)新進人員需試用3個月,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六、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採購業務,具採購證照或相關實務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熟諳電腦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等資訊系統操作及具公文書寫能力。 (四)具主動服務熱忱、細心、耐心及認真負責。 (五)具良好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七、工作內容: (一)辦理勞務及財物採購案(含科研採購)。 (二)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及綠色採購。 (三)辦理採購案之驗收、結算及保證金等作業。 (四)辦理外購案之結匯免稅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校因業務需要,在不違反相關規定,日後得調整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工作項目或調動至其他工作場所服務。 八、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一)身分證影本。 (二)校聘人員履歷表(請加附個人照片,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填寫) (三)學位證書影本。 (四)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五)以上資料請於113年5月30日(週五)前(以A4呈現)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ulunchou43@ntu.edu.tw,並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採購組職務代理人」。 九、甄試方式:本組將視情形擇優通知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聯絡人:周小姐(Tel:02-3366219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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