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遴用別:外補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職稱:組員
名額:1名(並將視甄選成績考慮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並具公務人員委任五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之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須具備專長: 一、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編輯能力,熟悉網路操作及文書處理等能力。 二、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考試初級(含)以上檢定。 三、積極主動、學習力強、重視團隊合作,具良好協調溝通能力者。
工作項目: 1.人才永續產學共育方案規畫執行 2.協辦臺灣引路人實習計畫 3.職涯課程:職涯探索及產業交流 4.UCAN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 5.校級會議及學務資料等研考類報告 6.職涯中心總務、能源財產管理作業及工讀生管理 7.協辦校園徵才系列活動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學生事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一、意者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系統線上應徵(不需寄送紙本資料),或以紙本寄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提供完整履歷表包含銓敘部銓審備註)、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資料、語言檢定證明文件等影本,於113年1月16日17:00前,寄達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人事室周淑君收(以收到紙本時間為準,逾時恕不候),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者姓名、應徵學生事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組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或進行業務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線上應徵或紙本投件,均請務必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Excel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上開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huchunchou@ntu.edu.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三、本校甄選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初審合格者,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審查,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不合格者(資料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曾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轉任交通行政機關,再改任非交通行政機關者,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重新審查資格俸級,而非依交通行政機關銓審有案之官職等級直接核敘。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但自舉行高普考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期間,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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