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遴用別:內陞
用人單位:總務處採購組
職稱:組長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資格條件: 一、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二、其他條件: 1.具公文核(創)稿、法令規章之草擬能力2.積極負責、溝通協調及綜合規劃能力。3.熟悉採購相關法規,具採購等相關工作經驗。4.具管理經驗,領導及創新能力強。
工作項目: 綜理本校採購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本校總務處採購組(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 (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 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 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 令暨訓練(含107年-111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至「ECPA終身學習入口網個 人資料夾/學習時數」列印歷年資料)、英語能力證明等文件影本,註明應徵「總務處採購組綜合行政職系組長職缺」,於113年1月3日下午5點前將紙本資料送達人事室周淑君收,聯絡電話:02-33661831。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 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及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 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 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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