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遴用別:外補
用人單位:教務處
職稱:組員
名額:1名
職系:文教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該職系人員,並無依法不得任用之情形。 二、其他條件: (一)具撰擬中英文稿、計畫書能力及電腦文書操作、製作簡報技能(如Word、Excel、PPT或canva等)。 (二)具備流利英文能力,能檢附英檢證明者尤佳。 (三)熟稔校務行政工作、溝通協調能力強,具辦理專案計畫或大型會議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耐心、細心、具備業務規劃、執行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及領導管理能力,且思慮周詳縝密,具備對數字及邏輯的敏感度,個性積極負責,並能與人合作之特質。
工作項目: 1.本處主政高教深耕計畫相關報告書彙整及績效管考等作業。 2.經費控管相關事宜。 3.協辦校務評鑑相關事宜。 4.協辦海外聯合招生命題組相關事宜。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教務處(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一、意者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系統線上應徵(不需寄送紙本資料),或以紙本寄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提供完整履歷表包含銓敘部銓審備註)、畢業證書、 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資料、語言檢定證明文件等影本,於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寄達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人事室周淑君收(以收到紙本時間為準,逾時恕不候),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者姓名、應徵教務處組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或進行業務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線上應徵或紙本投件,均請務必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Excel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上開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huchunchou@ntu.edu.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三、本校甄選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初審合格者,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審查,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不合格者(資料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曾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轉任交通行政機關,再改任非交通行政機關者,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重新審查資格俸級,而非依交通行政機關銓審有案之官職等級直接核敘。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但自舉行高普考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期間,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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