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使用說明回臺大首頁 │ 
 
回上一頁
公告主旨 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徵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名(外補)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23/9/22 上午 11:32:57
公告內容 遴用別:外補

用人單位: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

職稱:技士

名額:1名(並將視甄選成績考慮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職系:電機工程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之學歷,並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之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其他條件:
(一)具備電機、電子相關領域專業技能,持有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具備管理維護監控系統及資訊管理等知能。
(三)具備水電、空調及消防等專業知能。
(四)具有消防防火管理人證照、環安衛教育訓練及防災演練等經驗尤佳。
(五)具溝通協調、判斷分析及行政文書知能、公文寫作能力、認真負責且高度服務熱忱,並熟悉相關之法令規章。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機二館之電力、給排水、空調、照明、消防及電梯機電設施等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審核、管理、採購及維護等事項。 (25%)
二、辦理電機二館電話、教學視聽、資訊設備、門禁及監視設備等規劃設計及維護管理。(25%)
三、辦理館及實驗室之用電申請、用電故障排除、用電安全檢查、環安衛檢查、防疫、防災教育訓練及消防管理相關事務。(20%)
四、辦理電機二館冷氣機維護保養及汰舊換新節能節水規劃設計。(15%)
五、電機二館實驗室空調管理系統、氣體監控系統及監視系統更新及維護管理。(10%)
六、支援館舍管理及臨時交辦事項。(5%)

工作地點:
本校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一、意者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系統線上應徵(不需寄送紙本資料),或以紙本寄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提供完整履歷表包含銓敘部銓審備註)、畢業證書、 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資料、語言檢定證明文件等影本,於112年10月6日(星期四)17:00前,寄達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人事室周淑君收(以收到紙本時間為準,逾時恕不候),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者姓名、應徵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技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或進行業務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線上應徵或紙本投件,均請務必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Excel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上開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huchunchou@ntu.edu.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三、本校甄選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初審合格者,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審查,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不合格者(資料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曾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轉任交通行政機關,再改任非交通行政機關者,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重新審查資格俸級,而非依交通行政機關銓審有案之官職等級直接核敘。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但自舉行高普考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期間,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聯 絡 人 周淑君
聯絡電話 02-33661831
電子郵件 shuchunchou@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公告版  20067 Bytes
回上一頁
版權所有 國立台灣大學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建議最佳螢幕解析度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