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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學生事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徵諮商心理師(師(三)級)1名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23/7/25 下午 06:18:18
公告內容 遴用別: 外補

用人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

職稱: 諮商心理師

名額: 1名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碩士(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諮商心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三、其他條件:
(一)具備諮商心理師執照且具三年以上之大學校園心理實務工作。
(二)熟悉個別心理治療、危機個案處理以及心理衛生推廣工作。
(三)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
(四)具英語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學生初談值班、進行個別心理諮商。
二、帶領心理成長團體。
三、危機個案處理以及心理衛生推廣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學生事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一、意者請逕自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並將填妥之檔案(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huchunchou@ntu.edu.tw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並請將上開資料表紙本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資料、語言檢定證明文件等影本於112年8月8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送(寄)達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人事室周淑君收(以收到紙本時間為準,逾時恕不候),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者姓名、應徵學生事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諮商心理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或進行業務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本校甄選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在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曾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轉任交通行政機關,再改任非交通行政機關者,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重新審查資格俸級,而非依交通行政機關銓審有案之官職等級直接核敘。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但自舉行高普考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期間,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聯 絡 人 周淑君
聯絡電話 02-33661831
電子郵件 shuchunchou@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公告版  2006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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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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