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職稱:專案計畫教師(起聘職級將依錄取者所具資格,並依《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實施要點》等規定辦理) 二、工作內容: (一) 協助寫作教學中心,開授研究所與學士班學術英語課程與專業英語課程,並支援寫作教學中心推動相關業務。 (二) 相關權利義務將詳載於聘書中。 三、聘用日期: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止。若表現優異且經費許可,得經一定程序申請續聘之。 四、申請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學位(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檢附學位驗證之證明)。 (二) 領域專長以英文閱讀、學術英文寫作、學術英文口語表達及跨文化溝通為主,具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 (三) 具跨領域教學或全英語授課經驗者尤佳。 (四) 英語母語人士或相當者尤佳。 五、檢具資料: (一) 履歷(含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學術著作目錄); (二)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學、經歷證件影本; (三) 學術代表作影本一份(以五年內為佳); (四) 擬開授課程綱要、教案各一份; (五) 兩位推薦人之聯絡資訊; (六) 英文自傳; (七) 其他有利資料(如:教師證、曾開設相關課程之課程大綱)。 六、受理方式: (一) 請備妥相關申請資料紙本,寄至: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10617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封面請註明:應徵專案計畫教師_應徵者姓名)。 (二) 紙本收件截止日:2023年_4_月_21_日(以郵戳為憑)。 (三) 上述各項應徵資料電子檔另於2023年_4_月_21_日上午10時(GMT+8)前寄至cge@ntu.edu.tw,郵件名稱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專案計畫教師_姓名。本中心將於收件後一週內送出回條,逾期未收到回條者可透過電話與承辦人¬¬¬楊專員+886-2-3366-2545*247聯繫確認。 (四) 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將另通知安排第二階段試教與面談。
|
|
附件名稱 |
檔案大小 |
著作目錄 |
50788 Byte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