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徵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1名(內陞) |
公告內容 |
遴用別:內陞
用人單位: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職稱:助理員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
職務列等:薦任第六職等
資格條件: 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須具備專長及要求: 一、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細心、認真負責、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一、系所各項經費(含教學經常費、管理費、權利金與國科會及建教合作計畫經費)控管、核銷。 二、各類請款、結案或帳務調整公文撰寫。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106年-110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至「ECPA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列印歷年資料)、英語能力證明等文件影本,註明應徵「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助理員職缺」,於1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羅又軒收,聯絡電話:02-33661831。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及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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