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遴用別:內陞
用人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職稱:編審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
職務列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資格條件: 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之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須具備專長及要求: 一、具撰擬文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二、熟諳校務、教務行政業務及相關法令規章。 三、具備業務規劃、執行能力,且思慮周詳縝密,個性積極負責,具高度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領導管理能力。 四、通過英語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之檢定且能配合業務需要機動加班者尤佳。 五、教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工作項目: 一、課務相關教務行政事項。 二、專案計畫之規劃、執行與管控。 三、綜合業務之執行與彙整。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教務處課務組(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106年-110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至「ECPA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列印歷年資料)、英語能力證明等文件影本,註明應徵「教務處課務組編審職缺」,於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5點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羅又軒收,聯絡電話:02-33661831。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及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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