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以下簡稱科法中心)為本會專責研擬科技法律之部門,本次徵求之人才資訊如下:
一、資通訊法律研究員(需求人數:1) 1.從事創新資通訊應用服務法制研究(包括電信、廣電、網路通訊、醫療照護、金融服務等)、產業調查、法律推廣等。 2.具國內外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含法律研究所碩乙組)以上學位;或經濟分析、智慧財產、科技管理、公共政策等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並具有法律系學士學位者。上述法律學歷以公法組尤佳。 3.具有法律研究報告經驗,有修/立法參與經驗者尤佳。 4.中、英文能力俱優,具備日文、德文、法文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者尤佳。 5.抗壓性強,具備電腦使用能力外,對學習新知有熱忱。 6.應徵時請一併提供碩士論文或代表性文章。
二、數位科技、商務與文化法律研究員(需求人數:1) 1.法律研究、法制研修/立法及相關法制推動工作。 2.具有國內外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以上學位。 3.熟悉電子商務相關法制議題。 4.對數位內容產業或文化創意產業有相當程度認識。 5.具備撰寫法律研究報告經驗。具備公法或國際法背景者尤佳。 6.精通英文。有韓文或其他第二外國語能力者尤佳。
三、法律研究員(需求人數:2) 1.從事新興科技法制及相關國際趨勢之法律研究工作,包括法律條文擬定、立法政策研析、法律推廣與服務等工作。 2.具國內外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含法律研究所碩乙組)以上學位。 3.理工、經濟、智慧財產、科技管理、公共政策等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並具有法律學系法學士學位者。上述法律學歷以公法組尤佳。 4.精通英文中、英文能力俱優。具備日文、德文、法文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者尤佳。 5.具備良好電腦使用能力。辦公室應用:Word、Excel、PowerPoint。 6.擅長研究報告之撰寫。
四、智慧財產法律研究員(需求人數:1) 1.從事推動企業智財管理制度之計畫,含舉辦培推廣活動、規範條文研析、國際趨研究、輔導廠商等工作。 2.具國內外各大學碩士學位(理工、法律、管理背景皆可)。 3.具有智慧財產相關一年以上實務經驗。 4.抗壓性強,溝通協調能力佳。 5.英文能力佳。具備日文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者尤佳。 6.電腦專長-辦公室應用:Word、Excel、PowerPoint。
(註)需求人數將業務需求作調整不另公告。
有意應徵者得逕自將履歷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