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遴用別:內陞
用人單位:秘書室校友中心
職稱:組員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須具備專長及要求: 一、具業務規劃、執行,公文書、法規草擬能力。 二、具電腦及網路操作能力。 三、具外語能力佳。 四、主動積極、負責認真,善於溝通協調並能團隊合作。
工作項目: 一、傑出校友遴選。 二、校友會館共同管理委員會相關業務 三、校友 40 重聚協助籌辦。 四、校友 50 重聚籌辦。 五、校級課程委員會推派校友代表。 六、校友聯繫暨服務規劃執行。 七、校友中心報告彙整。 八、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秘書室校友中心(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106年-110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英語能力證明等文件影本,註明應徵「秘書室校友中心組員職缺」,於1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羅又軒收,聯絡電話:02-33661831。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及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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