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臺灣大學生農學院附設農業試驗場誠徵農業技術職系技士乙名 |
公告內容 |
一、遴用別:外補 二、用人單位: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農業試驗場 三、職稱:技士 四、名額:1名(並將視甄選成績考慮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職系:農業技術 六、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七、資格條件: 1、需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現職為公務人員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3、須熟知食品加工或農業化學相關學理及實務操作。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indows、office、Excel等)。 八、工作項目: 1.加工產品之研發及生產技術之改良。 2.配合與協助生農學院各系有關食品加工之教學、實習與試驗。 3.加工廠之管理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工作地點:農業試驗場(台北市基隆路四段42巷5號) 十、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意者請逕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 http://ccms.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項下載「職員陞(任)遷 (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填妥後連同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 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 通知書、獎懲令暨訓練、及資格條件所列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於97年4 月 25日下班前,寄達台北市基隆路四段42巷5號人事管理員收(逾時恕不 候,請寄件者自行考量寄達時間),聯絡電話:33662558或33665940江小 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之農業試驗場技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 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校甄選程序:由農業試驗場承辦人收 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就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辦理面試 或業務測驗,辦畢送提職員陞遷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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