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 徵聘名額與資格
本中心自97學年度第1學期起,擬增聘位兼任英語講師數名。資格為已取得教 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含)之學位,主修語言學、英語教學,或具寫作教 學專長者優先。
二. 檢附資料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本及其它學經歷證件影本 2.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3.最高學歷學校成績單影本 4.履歷 (curriculum vitae)及自傳(1000字英文內)
請將以上資料郵寄至 (106)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台灣大學 語言學研究所 蕭小姐收 (請在信封上加註 應徵寫作教學中心講師 )
三. 申請日期: 民國97年5月10日前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應徵文件恕不退件。任何問題請洽詢 chhsiao3@ntu.edu.tw 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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