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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臺中市政府110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公告時間 2021/4/23 下午 01:40:23
公告內容 一、報名期間:
(一)一般身分學生:110年4月26日至110年4月30日。
(二)特定身分學生:110年4月26日至110年5月7日。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需為29歲以下青年且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二)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父或母曾於108年1月1日至110年4月25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08年1月1日至110年4月25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三、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已於110年4月15日公告於本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5600。
相關網址 https://bit.ly/3xkdGec
公告對象 學生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eDM  1146708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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