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系徵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1名(內陞) |
公告內容 |
遴用別:內陞
用人單位: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系
職稱:助理員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資格條件: 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須具備專長: 一、細心負責、積極主動,具團隊精神與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二、具撰擬文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例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須熟諳各項行政法規、科技部及其他與業務相關之帳務規定。
工作項目: 一、系所教學經常費、深耕計畫、各類管理費、權利金之核銷、管控。 二、系所教師執行科技部及建教合作計畫之核銷、管控、結案、彙整統計。 三、專利費、結餘款等經費之核銷、管控。 四、計畫內學生薪資報帳、系學會活動補助、報支及管控。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系(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英語能力證明等文件影本,註明「應徵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系助理員職缺」,於110年3月16日(星期二)下午5點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羅又軒收,聯絡電話:02-33661831。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及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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