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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用別:內陞
用人單位: 理學院數學系
職稱:組員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二、其他條件: (一)具撰擬文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例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積極負責、具有耐心及高度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 (三)須熟諳各項行政法規及其他與業務相關之法令。 (四)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考試中級(含)以上檢定。
工作項目: 一、人事及其他相關業務(例如:專兼任教師聘任、升等、評鑑及休假等)及本系所各項法規修訂。 二、系所務聯合會議、教師評審委員會、人事委員會等各種會議之議程編排及決議執行等業務。 三、教師有關之各種捐款之行政業務。 四、公文撰稿及核稿處理。 五、各種經費報銷案之核章業務。 六、綜合性業務,例如:電子文收發及e-mail信件收發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數學系(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陞(調)任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www.personnel.ntu.edu.tw/Default.html)『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英語能力證明等文件影本,註明「應徵 數學系組員」職缺,於109年9月28日(星期一)17:00時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羅小姐收,聯絡電話:33661831。(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及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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