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遴用別:外補
用人單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職稱:專員
名額:1名(並將視甄選成績考慮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職系:文教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並具公務人員薦任第七職等之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須具備專長: (一)具公文核(創)稿、法令規章之草擬能力。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且具助人專業和法律素養。 (四)有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能配合工作需求於夜間或假日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性平案件的通報、調查、處理以及任何上述事宜相關事項。 二、推動校園性平事件的預防、宣導以及性平事件的保護工作。 三、處理本校對內和對外性平相關單位的公文以及公務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意者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系統線上應徵(可免寄紙本資料),或以紙本寄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提供完整履歷表包含銓敘部銓審備註)、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資料、語言檢定證明文件等影本於109年8月12日17:00前,寄達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人事室羅又軒收(以紙本為準,逾時恕不候,請寄件者自行考量寄達時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者姓名、應徵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專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或進行業務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 投件者請務必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檔案(Excel檔,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slo@ntu.edu.tw電子信箱。
三、 本校甄選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在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曾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轉任交通行政機關,再改任非交通行政機關者,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重新審查資格俸級,而非依交通行政機關銓審有案之官職等級直接核敘。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但自舉行高普考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期間,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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