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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用別: 內陞
用人單位: 理學院海洋研究所
職稱: 專員
名額: 1名
職系: 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二、其他條件: (一)具撰擬文稿、計畫書能力及電腦文書操作技能。 (二)熟諳法規政策、議事規則,且溝通協調能力強。 (三)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考試中高級(含)以上檢定。 (四)耐心、細心、具備業務規劃、執行能力、統籌協調能力、高度服務熱忱,且思慮周詳縝密,個性積極負責。 (五)具有工程學經歷為佳。 (六)能配合工作需求及業務調整。
工作項目: 一、國際化相關業務。 二、各項議事相關業務(會議籌辦、記錄)及法規修訂業務。 三、辦理教學單位評鑑、高教深耕計畫、科技部計畫或其他專案計畫等。 四、綜合性業務,公文之處理、撰稿、核稿及對外聯絡等事務。 五、本所人事管理業務。 六、工程及庶務修繕督導。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海洋研究所(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陞(調)任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www.personnel.ntu.edu.tw/Default.html)『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英語能力證明等文件影本,註明「應徵 海洋研究所專員」職缺於109年3月6日(星期 五)17:00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 韓小姐收,聯絡電話:33661831。(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及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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