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使用說明回臺大首頁 │ 
 
回上一頁
公告主旨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教師計畫誠徵專任助理
公告單位 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公告時間 2019/1/16 下午 04:49:16
公告內容 【需求人數】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 學士級專任助理2~3名 (正取2名、備取1名)

【資格條件】
1.應具備學士學位,不限科系,以法律系或智慧財產相關系所畢業為佳。
2.對智慧財產領域有興趣、或有法律基礎概念者為佳。
3.熟悉Microsoft作業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 Point等)、統計軟體或有其他程式基礎且具備學習意願者佳。
4.具政府專案執行或人才培訓經驗者,得以優先考量。
5.具辦理試務作業或執行經驗者,得以優先考量。
6.具大型或國家型計畫報帳及會計作業經驗者,得以優先考量。
7.具優秀中文書寫能力,且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優異者,得以優先考量。
8.具備負責、認真、細心等特質,有溝通能力、抗壓力強,能配合團隊合作。

【工作項目】
1.協助專案計畫執行及相關事務,包含課程開班、辦理考試、問卷設計、數據統計及分析、推動學會事務、撰寫結案成果報告、維運FB粉絲專頁等。
2.處理行政庶務,例如撰寫行政文書、遞送行政文件及相關資料、至郵局寄信等。
3.其他交辦事項,例如專案資料處理、檔案與文件整理及歸檔、辦公室維運等相關事宜。

【薪資待遇】
1.依照經濟部及所屬機關委辦計畫專任人員人事費用預算編列標準及計畫預算額度核薪,無工作經驗者,依學士級專任助理:30,300元/月敘薪;有工作經驗者,依工作年資及國立臺灣大學審核標準核給。
2.年終獎金依照規定發放,年資未滿1年者,按實際到職天數,依比例發放;年資滿1年以上者,年終獎金1.5個月。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水源校區卓越研究大樓 (台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8號605室)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 8:30~17:30 (中午休息1小時),週休2日 (如遇週末舉辦活動,需配合輪值)

【應徵方式】
意者請將下列電子檔,寄至office@tipa.org.tw
1.履歷。
2.大學課堂報告或自傳。
3.其他有助於參考之資料,例如大學成績單、英文能力證明等。
4.面談時間及地點,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不符合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5.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專任助理-姓名」合格者將通知進行面試,其餘恕不一一回覆。


聯絡人:宋專員
聯絡電話:02-23643055
電子郵件:office@tipa.org.tw

聯 絡 人 宋專員
電子郵件 office@tipa.org.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回上一頁
版權所有 國立台灣大學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建議最佳螢幕解析度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