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請於107年10月15日~10月19日上網申請免修「進階英語」課程 |
公告內容 |
主旨:107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請上網申請免修「進階英語」課程。 說明: 一、申請對象: 凡91學年度起入學之本校各學系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免修「進階英語」課程: (一)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 (二)托福網路測驗(TOEFL-iBT)72分(含)以上 (三)國際英語測試(IELTS)ACADEMIC 級6.0級(含)以上 (四)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70分(含)以上 (五)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FCE)B2級(含)以上 (六)國際溝通英語測驗(TOEIC)總分785分(含)以上 (七)獲得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之英語系國家大學(含)以上之學位 (八)其他經由進階英語課程規劃小組認可,並經共同教育中心核備之英語能力測驗。 二、原已通過本校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自訂測驗或通過「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大一英文 免修施行要點」之免修大一英文者,因已取得免修「進階英語」課程資格,故無需 再提出申請。 三、申請時間:107年10月15日(星期一)至10月19日(星期五)。 四、申請方式:分親自辦理和郵寄方式兩種: 【親自辦理】: 請於期限內先至my NTU網頁(https://my.ntu.edu.tw/),點選「學生專區」中 「課務資訊」之「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完成登錄程序後印出免修進階英語課程申請 書,填妥後連同下列文件,至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位於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旁) 3樓307室辦理。文件正本驗後退還,免修進階英語課程申請書及成績證明文件影本 繳後存查。 (一)學生證正本 (二)免修進階英語課程申請書(請填妥後再列印) (三)符合免修條件之成績單(或證書)正本乙份 (四)符合免修條件之成績單(或證書)影本乙份 (五)身分證件正本 說明:身分證件含:國民身分證正本、駕照正本、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中華民國居 留證正本任一;但: (1)報考托福iBT、國際英語測試IELTS、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FCE者,務須 出示考試時繳驗之中華民國護照以核對成績單上英文姓名。 (2)僑生及外籍生須加繳驗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以核對成績單之中、英文姓名為同一 人。 【郵寄方式辦理(僅限於申請辦理期間受理,郵戳為憑)】: 請於期限內先至my NTU網頁(https://my.ntu.edu.tw/),點選「學生專區」中 「課務資訊」之「進階英語課程免修申請」,完成登錄程序後印出免修進階英語課程 申請書,填妥後連同下列文件: (一)學生證影本 (二)免修進階英語課程申請書(請填妥後再列印) (三)符合免修條件之成績單(或證書)正本乙份 (四)符合免修條件之成績單(或證書)影本乙份 (五)身分證件影本(報考托福iBT、國際英語測試IELTS、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 證 FCE,務須出示考試時繳驗之護照以核對成績單上英文姓名;僑生及外籍生 須加繳驗中華民國居留證以核對成績單之中、英文姓名為同一人。) (六)貼足郵資,書寫完整收件地址之掛號回郵信封,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一號「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3樓307室」,信封上須註明 「申請免修進階英語課程用」。 回郵信封說明: 回郵信封內除免修進階英語課程申請書及英語檢定成績單影本由外語教學 暨資源中心留存不予寄還外,其餘申請人寄來之資料將依申請人選擇之郵寄方 式全部寄還,倘回郵郵資不足申請人選擇之郵寄方式致無法寄出,該等文件申 請人需自行至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親自領回。 五、本次經審核通過免修之學生名單,將於11月19日公布於本校myNTU網頁,嗣後無 需再申請。 六、全民健保卡為就醫證件,非身分證明文件,請勿要求作為身分證明文件。 七、若有申請免修認定及申請作業相關問題,請洽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307室,電話: (02)3366-2898,或見進階英語課程網公布欄(oep.fltc.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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