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本校校總區暨水源校區九十一學年度教職員工換發停車證申請 |
公告內容 |
一、本校「校園停車改善方案」暨相關管理辦法業經第二二五四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配合中華電信資訊管溝佈設及椰林大道舖面改善工程進度,預定自九十一年十月一日起全面實施,原汽車停車證延長使用至九月底止,各相關資訊請參閱總務處網址:http://www-ms.cc.ntu.edu.tw/~buhome/index2.htm或本隊網址:http://ccsun57.cc.ntu.edu.tw/~venlm/index.htm。 二、為建立以行人腳踏車為主之校園環境,減少校園汽車車流,校內停車將實施區塊化,並限制跨區停車,本校教職員工及兼任教師得選擇辦理校總區A、B、C、D、E區域或外圍停車場(公館停車場、水源校區)單區停車證乙張。 三、為維護校園核心(椰林大道周邊)景觀,A區塊內停車格數量,將大幅縮減並提高停車費率,請同仁儘量選擇辦理外圍停車場或B、D區停車證(如綜合體育館地下室有二百個車格、水源校區新設二百個停車格,另原委會九月份遷離後,幼稚園周邊將增加約八十個車格、公館停車場亦將增加約四十個車格)。 四、校總區各系(所)館地下室停車場(含第二學生活動中心旁停車場),除優先分配館內教職員工辦證外,將開放鄰近系所教職員工辦證停放,以達充分使用空間;同時將於入口處增設剩餘車格顯示器及加強地下室照明、加裝警鈴等設施,以方便同仁使用。 五、為避免部分人員利用校園長期置放汽車,影響校園停車之合理使用,對於長期停放過夜者採加倍收費,請同仁填表時勾選辦理。 六、校總區目前設置刷卡機計十處,提供教職員工簽到、退,分別為行政大樓、農化新館、文學院、保健中心、工綜館、思亮館、管院一館、圖書館(二處)、綜合體育館(地下室)。另,水源校區部份現正規劃辦理中。 七、為辦理換發九十一學年度教職員工停車證之需,檢附空白申請表一份,請轉知同仁填寫並於九月十日前逕送總務處駐衛警察隊或傳真(電話二三六九六四七四),以利換發停車證。 八、本案業務單位承辦人:總務處駐衛警察隊林副隊長漢傑、高隊員燦池、馮交通助理員彩英,校內分機:二二五三、二0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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