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 蒙藏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大學研究生撰寫蒙藏研究論文,培養專業人才,提升蒙藏學術研究,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適用之對象為台灣已設籍之大學碩士、博士研究生。 三、 申請人申請獎助應檢具下列資料: (一)申請表 (二)大學及研究所之成績單 (三)系所主任推薦書 (四)研究論文大綱與計畫書 四、 獎助金額: (一)碩士論文,每篇新台幣四萬元至七萬元。 (二)博士論文,每篇新台幣六萬元至九萬元。 五、 申請人備妥第三點規定之資料,由所屬學校於每年六月底或十二月底前向本會推薦。 六、 本會設審查小組,由委員長指定本會人員擔任召集人,蒙、藏事處處長及學者專家若干人組成,負責審查申請資料及獎助名單。 七、 本項獎助經審查通過後即書面通知申請人,俟論文完成取得學仕後,檢具學位証書影本及論文向本會申請核撥獎助金。博士論文獲得獎助者,必須於三年內完成論文口試;如有特殊狀況,獲得獎助人應於論文完成時限屆滿前六十天,向本會申請延期,以一次為限,至多延期十二個月。碩士論文獲得獎助者,必須於二年內完成論文口試;如有特殊狀況,獲得獎助人應於論文完成時限屆滿前六十天,向本會申請延期,以一次為限,至多延期六個月。逾期者,本會得撤銷獎助。 八、 凡接受本會獎助撰寫之研究論文須於論文內註明接受本會獎助;完成後應送交本會十冊存查,本會得有權出版。 九、 依據本要點獲得獎助者,不得與「本會補助大學研究生有關蒙藏畢業論文繕印費用實施要點」之補助重複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