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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駐警隊徵臨時警衛一人
公告單位 總務處--駐衛警察隊
公告時間 2002/3/13 上午 10:51:38
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駐衛警察隊甄選男性臨時警衛   啟事
一、錄取人數:正取一人,備取三人。
二、報名資格:
(一)曾受警察養成教育、軍事院校士官班或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年齡廿五歲至卅五歲。
(三)身高一七0公分以上、體重六十公斤以上八十五公斤以下、視力矯正0.八以上,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入選後繳交證明書)。
(四)素行良好,儀表端正,言語清晰,諳電腦操作。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規定之情事。
三、報名日期及地點:三月十九、二十日兩天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親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總務處駐衛警察隊辦公室辦理(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四、繳驗證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退伍令、公務人員履歷表、二吋半身照片一張。
聯 絡 人 高燦池
聯絡電話 2253,2041
電子郵件 koa@ms.ntu.edu.tw
傳真電話 23696474
公告對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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