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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社會科學院事務組 職稱: 組員 名額: 一名 職系: 一般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2.19.34等相關條 文規定,或1.現任委任第四至五職等技佐,已實授第四職等者(須具依規定得單向或雙向調任之職系資格者)。2.現任委任第三至五職等辦事員,已實授第四職等者。且無第20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一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 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二、須具備專長:1.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indows、Office、Excel等)。2.具有服務熱忱、溝通協調之能力。3.具撰擬文稿能力。 三、熟悉收發文、文書流程、檔案管理。具備文件美工製作經驗優先。 工作項目: 1.法律及社會科學院總收發文及校對文稿。 2.收、送各類郵件。 3.擔任本組綜合性會議記錄、繕印、整理相關文件及分送。 4.計算郵資、核簽郵資憑單及每月申請郵票,製作統計月報表。 5.檔案管理(編號、歸檔、調卷、查卷等)。 6.法律及社會科學院公文稽催。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本校社會科學院事務組辦公室(臺北市徐州路21號) 聯絡方式(需檢具文件、資料): 本校同仁及農業試驗場、動物醫院、山地農場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ccms.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等資料等文件影本, 註明應徵社會科學院事務組組員職缺於95年3月17日下班前將資料送達社會科學院人事組鄭麗美組長收,聯絡電話:23519641轉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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