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涉及基因重組實驗需檢附校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審核通過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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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發展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電 話:二三六二九0三一 聯絡人:陳美燕秘書 傳 真:二三六二九0八二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 發文字號:(九0)研發字第0八六號 附件:如文 主旨: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向國科會申請九十一年專題研究計畫,凡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請於本(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研提計畫書經所屬學院生物實驗小組初審後送校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辦理複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九十年一月二十九日(九0)臺會生字第000六三三三號函暨本校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凡進行基因重組實驗之教師或研究人員,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時,請填具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連同計畫書送經所屬學院生物(基因重組)實驗安全小組初審後,並經校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覆實簽名同意,將影本附同計畫書送所屬學院彙整,由學院併同一般專題研究計畫送研究發展委員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三、隨文檢附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乙份,表格可至本校首頁公告系統公告欄下載;基因重組實驗守則各項規定,可至國科會(網址:http://www.nsc.gov.tw/)生物科學發展處佈告欄查詢。 正本:本校理、醫、工、農、公衛學院及生物研究中心 副本:研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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