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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工學院化工系,職稱:組員,名額:一名 職系:一般行政職系,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具有大學學歷與公務人員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熟稔電腦文書處俚語資訊處理及一般行政工作。 工作項目: 工學院化工系系務工作。 工作地點: 工學院化工系。 聯絡方式(檢具文件、資料):意者請逕自本校網頁人事室常用表單欄下載職員陞遷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填妥後連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暨訓練等資料影本於九十年十一月六日前(以郵戳為憑),寄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人事室王小姐收,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校作業流程約一個月)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之本校單位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同不合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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