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徵才啟事 一、 徵才對象:助理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 二、 名額:一至二名。 三、 基本條件: 凡具有國內外大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法律學暨相關學科之博士學位,並有一年以上之教學或研究經歷者。 四、 附帶條件: 本所為一科際整合取向之教學研究單位,設有憲法與政治發展、法律與社會變遷、經濟發展與政策、社會發展與政策、大陸研究與兩岸關係等五學程。申請者除具備特定學科專長外,並應有科際整合或大陸事務之研究背景。 五、 凡有意申請者須繳交學經歷、成績單、著作三份,推薦函兩份。 六、 收件截止日期為十月底以前,親自或郵寄送達本所(郵寄者以本校收文時間登記,非以郵戳為準)。本所地址:106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家發展研究所,電話:(0二)二三六三0二三一轉三五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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