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用人單位: 教務處教務學程中心,職稱:組員,名額:一名 職系:一般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及公務人員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負責教務處教務學程中心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教務處教務學程中心 聯絡方式(檢具文件、資料):意者請逕自本校網頁人事室常用表單欄下載職員陞遷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填寫後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暨訓練等資料影本於九十年九月十日前寄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人事室王小姐收,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之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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