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用人單位: 教務處教育學程中心 ,職稱:組長,名額:一名 職系:文教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具有教育經歷背景。 二、高考或相當特考或薦任升等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三、具薦任第八職等合格實授任用資格。 四、曾任教育行政薦任職務滿五年。 工作項目: 辦理教務處教育學程中心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教務處教育學程中心 聯絡方式(檢具文件、資料):本校同仁及農業試驗場、動物醫院、山地農場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於本(九十)年八月十六日前將「職員陞遷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該評分表已置入本校人事室網頁『常用表單』欄中,請逕予下載使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送本校人事室第一組王小姐,校內分機二六一七或二六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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