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徵才啟事(申請期限延長) 二00四年二月
壹 、 本系擬於九十三學年度增聘專任教師: 一、 申請者至少必須提交最近三年內刊登或已接受刊登於SSCI期刊之論文一篇,或TSSCI論文兩篇送審,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 具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博士學位。 (二) 具行為科學或社會科學博士學位且碩士或學士學位之一主修為社會工作,並曾任職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研究、教學機構二年以上者。 (三) 具博士學位且曾任職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研究、教學機構五年以上者。 二、 申請者專長領域不限,開授社會工作直接服務課程者尤佳。
貳 、 申請者請檢附左列資料(申請日期截止前資料不完整者不予處理): 一、中文履歷表及個人著作目錄一式三份。 二、三年內已出版之學術著作﹝含博士論文及其中文摘要﹞一式三份,並請註明代表作。 三、擬開授專門領域課程之教學大綱﹝至少二門﹞一式三份。 四、博士學位影印本或校方所發之博士學位証明文件﹝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前可取得學位者﹞一份。 五、推薦信二封。 六、碩、博士修課成績單各三份(取得博士學位滿五年者,得免附)。
參 、 經複選通過者須至本系公開演講﹝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肆 、 申請期限與寄件地址: 請於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前﹝郵戳為憑﹞寄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NO.1, SEC. 4, ROOSEVELT ROAD , TAIPEI ,TAIWAN 106, R.O.C.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系主任馮燕教授﹝Prof. Joyce Yen Feng﹞收。 聯絡電話:八八六│二│二三六七二四七六 傳真:八八六│二│二三六八0五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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