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國立台灣大學智慧財產權辦公室有獎徵LOGO比賽辦法 |
公告內容 |
國立台灣大學智慧財產權辦公室有獎徵LOGO比賽辦法 一、 徵文對象:凡大專以上在校生(不限本校學生),對設計及製作LOGO有興趣者,均可報 名參加。
二、 作品之精神:本辦公室之設立宗旨與相關業務如下,請依其精神設計作品。
(一) 設立宗旨:國立台灣大學為配合國科會等政府機關將補助計畫完成之研究成果下 放執行機關,由研究發展委員會服務組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智財權 管理辦公室」,協助教師申請專利保護智慧財產權,並透過技術移轉 將研究成果有效擴散,帶動產業界之發展,以彰顯研究發展之效益, 成就產業界、學界、社會多贏的局面。 (二)智財權辦公室業務: 1.本校及委託單位研究成果資料庫之建置、維護及更新。 2.研究成果專利權之諮詢、申請及維護。 3.研究成果之技術移轉。 4.各建教合作案及產學合作案之簽約。 5.協助教學單位與產業界建立合作聯盟,落實產學合作。
三、作品格式: (一)作品一律使用3.5電腦磁片儲存。 (二)檔案類型不拘。 四、優勝名額與獎勵:取前兩名優勝者,第一名獎金五千元,第二名獎金三千元。
五、收件日期:九十年四月十一日至四月19日,作品請親繳並妥為包裝,避免污損。
六、收件地點:國立台灣大學研究發展委員會建教合作中心(農化館二樓),台北市八羅斯 福路四段一號。電話:02-23630231分機2788。
七、參加者應填寫附表之報名表資料並黏貼於磁片外,並檢附A4格式列印之作品及學生證 影本。
八、參加作品恕不退件,得獎作品著作權歸研究發展委員會建教合作中心所有。
九、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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