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一、鑑於近期部份學院、系所遭竊,損失物品多為電腦、主機板、投影機、數位相機等公物,經查勘遭竊之辦公處所、研究(實驗)室,其門窗、鎖、室內擺設均完好無損;另,部份案例則顯示遭外力破壞侵入。 二、敬請各單位、系所門禁管理人員、公物保管人(使用人)及經常出入之教職員工生,本於職責及愛護校園維護安全人人有責,共同配合做好下列防竊工作: (一)定時檢視各出入口門禁設施,例如刷卡、監視器、門鎖等是否正常,並張貼「請隨手關門」提醒標語。 (二)公物之保管、出借使用、責任區分,應建立簿冊落實管理、點交。 (三)各單位、系所內公共區域,例如出入口、走道、樓梯間、電梯口等明顯處,應張貼「為維護安全防制竊盜,請共同提高警覺,注意陌生人及可疑事物」提醒警語。 (四)如發現異狀,請立即通知駐警隊處理(緊急報案專線02-33669110)。 (五)公物發生失竊時,應立即向轄區羅斯福路派出所(電話02-27355761、 27351743)及駐警隊(電話23630998、33662185、33662186)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保留現場並拍照存證。各單位自發現財物失竊時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失竊經過情形(附前述相關資料)並說明經管人是否已善盡管理之責及檢 討改善措施,送交總務處保管組陳轉審計部審核。 三、駐警隊自即日起,將不定時派員至各學院、系所實施步巡肅竊,同時宣導師生加強提高警覺注意防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