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案號] B921209 [機關代碼] 3.9.20.2 第01次公告 [招標機關] 國立台灣大學總務處 [招標機關地址]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工程計畫編號]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九十三年度全校區配電站保養維護 [標的分類] 文教類工程 [補充說明] [採購金額]新台幣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否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否 [聯絡人(或單位)] 營繕組陳俊宗 [電話] 02-33662204 [傳真] 02-23630453 [預算金額]新台幣 元 [預計金額]新台幣 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告]是 [執行現況] 第一次招標 [領標及投標期限] 即日起至92年12月25日10時00分 [採行協商措施] 是 [開標日期] 92年12月25日10時30分 [開標地點]行政大樓第三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 [履約地點] 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增日期] 92年12月09日 [更正日期] 92年12月09日 [財物採購性質] 01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未來增購權利] 保留 [未來增購權利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之陳述] 詳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灣大學營繕組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拾陸萬元整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未訂底價最有利標得標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請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得標廠商應提出正本供機關查驗): 1.設籍台北市政府核准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濟部核准之公司執照 。 2. 技術顧問團體登記執照。 3. 公司專業技術員工勞保人數需十二人(含)以上並具證明文件(專技人員文件需符台北市電器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第三.四.五.六條之規定)。 4. 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日前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再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02-23630231轉2245)。 ★通訊領標:以通訊方式洽購者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領標人詳細地址、電話及收件人,逕寄(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新台幣300元。 [其它]: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於民國92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92年12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4.未來增購權利說明:有關保留後續擴充之增購部份,本校得依得標廠商履約能力及施工品質,決定後續採購辦理招標方式,採用限制性招標委由得標廠商承做或另行辦理最有利標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