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一、 應徵條件: 1. 國内、外大學院校畢業。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Office、PowerPoint)。 3. 具備良好的解決問題能力及緊急應變能力,且善於人際溝通合作、良好學習態度、認真負責、積極主動之人格特質。 二、 工作內容: 1. 一般行政業務(如人事行政、帳務報支/核銷、文書管理、公文收發及業務相關聯繁等)。 2. 主管行程安排及案件進度追蹤管理。 3. 外勤事項(必要時配合業務出勤,如文件申辦、送交等)。 4. 法務相關行政支援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 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禮賢樓405) 國立臺灣大學法務處 四、 待遇: 1. 依照「國立臺灣大學校聘人員薪級表」之規定,視學經歷條件以行政組員或行政專員薪級聘用。 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001/Upload/2/relfile/9052/15034/50ed0fe9-ed97-4d8b-84d2-50c2aa4ed33e.pdf 2. 除勞動基準法規定外,並依學校規定給予寒暑休。 五、 應徵方式: 1. 歡迎有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文件: (1) 校聘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 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News_n_169_sms_10279__CSN_31447.html】。 (2)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3) 其他可證明工作能力之相關佐證資料(如證照、推薦信等,無則免)。 2. 以上資料請於115年10月28日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法務處(禮賢樓405)張意芸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組員或專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