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旨 |
115學年度「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及褔利社膳食督導小組學生委員」選舉公告 |
| 公告內容 |
115學年度「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及褔利社膳食督導小組 學生委員」選舉公告
壹、選舉名額:依本校「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及褔利社膳食督導小組設置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由社團負責人互推兩名代表為委員。
貳、主辦單位:學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參、「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及褔利社膳食督導小組學生委員」任務簡介
一、參與「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及福利社膳食督導小組」會議(簡稱餐督小組會議),每學期開會約1-2 次,得視情況加開。
二、主要任務:督導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及褔利社之招標、簽約、膳食管理、衛生、安全等事宜。
肆、候選人登記與選舉投票說明
一、第一階段候選人登記 (一)徵選資格: 1.完成115-1學期登記之社團。 2.於一、二活配有社辦之社團之負責人。 (二)徵選登記期限:自公告日起至9月30日(三)下午 5時止。 (三)徵選登記步驟 報名採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2tUqSsnoMBHDx1v6A)進行登記。 (四)注意事項: 1.須於期限內完成登記,若資料不實、不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2.申請登記核准徵選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申請。 3.若報名登記人數僅2位,無須辦理第二階段投票選舉。
二、第二階段投票選舉 (一)投票資格:於一、二活配有社辦之社團各有一票。 (二)投票期間:10月5日(一)至10月16日(五)。 (三)投票方式:請一、二活配有社辦之學生社團代表攜帶社章,於10月5日(一)至10月16日(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至一、二活辧公室進行投票。 (四)投票結果:由得票數最高之前2名社團負責人當選為學生委員;票數若出現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 (五)投票結果公告:預計10月30日(五)前公告投票結果於本組網站。 倘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簡志興 電話:02-3366-3248 信箱:chihhsing@ntu.edu.tw
伍、相關連結
餐督小組會議記錄參考 https://www.active.ntu.edu.tw/Activity_AC1Restaurant_DSC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及褔利社膳食督導小組設置辦法 https://www.active.ntu.edu.tw/Regulation_Restau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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