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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徵才】語言學研究所_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公告單位 文學院--語言學研究所
公告時間 2026/9/10 下午 07:29:29
公告內容 1、 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2、 名額:壹名。
3、 應徵資格:語言學或相關領域學科博士,具備英語授課能力。
4、 學術專長:以句法學及/或南島語研究專長者為優先考量;其他跨領域語言學研究者亦歡迎申
請,尤其鼓勵結合人工智慧(AI)之相關研究。
5、 工作內容:
(一)教學
依受聘者之專長開授大學部及研究所課程,包括「語言田野調查」必修課程。
(二)研究與學術發展
與能見度之研究成果。
建立並持續發展具獨立性且運作活躍之研究團隊,並產出高品質且具國內外學術影響力
(三)所務與校務服務
參與本所及校方之行政與學術服務,包括委員會工作、招生、課程規劃與發展,以及其
他相關學術職責;並透過學術研討會、工作坊、合作研究及其他學術活動,積極參與本所之學
術社群與交流。
(四)學生指導與輔導
指導並輔導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之學業與研究發展。
6、 薪資待遇、研究資源與相關福利:
(一)薪資與其他給付
國立大學教師之薪資依教育部所訂薪資標準核定,包括本俸及學術研究加給。符合資格
之教師亦得依本校相關規定申請各項獎勵或加給,包括新聘優秀人才獎勵、彈性薪資,以及其
他教學與研究相關加給。
(二)研究經費申請
教師可申請校內外各類研究經費,包括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國家科學及技術
委員會(國科會,NSTC)研究計畫補助,以及本校針對新聘及優秀教師所提供之相關補助計
畫。相關計畫可提供研究計畫發展、研究人力、設備、國際合作及其他研究活動所需之經費與
資源。
(三)教學資源與全英語授課(EMI)補助
本校提供教學及課程發展相關資源,並設有全英語授課(English-Medium Instruction,
EMI)相關獎勵與補助。符合資格且開設經核可 EMI 課程之教師,得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審查程
序申請課程補助、教材製作補助及 EMI 教學助理(TA)資源。
有關教師薪資待遇、研究經費、教學資源及其他相關福利之詳細資訊,請參閱國立臺灣大學教
師手冊及本校相關規定。
(四)職務宿舍及生活協助
符合資格之新聘教師,得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宿舍供應情形申請新進教師職務宿舍。外籍
教師亦可獲得住宿及到任初期之相關生活協助。
7、 研究環境與學術合作:本所致力於營造以語言研究為核心的跨領域學術環境,尤其著重於結合語
言、認知與資訊科學的研究。本所之研究與教學涵蓋理論與實驗語言學、語言與認知研究、計算
方法、資料科學及語言科技應用,提供教師跨越傳統學科分野、開展跨領域研究與合作的良好環
境。
本所教師亦有多元的校內跨領域合作機會,可與神經生物與認知科學研究中心、腦與心智科學
研究所及人文AI共智未來實驗室等校內單位進行研究合作。此外,本所亦與國內外重要大學及研
究機構維持密切的學術交流與研究合作,包括中央研究院、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及東京大學
(University of Tokyo)。
上述校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新進教師拓展跨領域及國際合作奠定良好基礎,亦有助於建立
並拓展自身的研究合作關係。
8、 預計起聘日期:民國 116 年8 月 1 日。

9、 申請人檢附下列資料:
1.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2. 個人詳細學經歷表。
3. 歷年著作目錄。
4. 5年內代表著作(至多4篇,須為2022/8/1以後出版者)。
5. 7年內參考著作(至多5篇,須為 2020/8/1以後出版者)。
6. 曾任教於國內大專院校及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歷年聘書影本各一份。
7. 推薦信三封
8. 提供欲開授課程開課課綱三門
10、 應徵者請於台灣時間民國115年11月15日前,將上述申請資料以pdf格式寄至gilntu@ntu.edu.tw,並請於信件標題註明「申請教職」。

洽詢電話:02-33664104
傳真電話:02-33669667
聯絡人:李佳霖 所長
E-mail: gilntu@ntu.edu.tw
聯 絡 人 李佳霖
聯絡電話 02-33664104
電子郵件 gilntu@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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