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僱用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備註:本職缺係本校校聘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如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資格: (一)大學商管學系畢業。 (二)具會計、資管專業知識能力。 (三)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四)具基本電腦技能,能擅打Word及Excel。 待遇: 1.月支工作酬金36,291元至40,428元(享有勞保、健保),依應徴者學經歷及本校敘薪相關規定核給。 2.本校敘薪相關規定 校聘人員薪級表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001/Upload/2/relfile/9052/15034/50ed0fe9-ed97-4d8b-84d2-50c2aa4ed33e.pdf 校聘人員職前工作年資提敘薪級申請表 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001/Upload/2/relfile/9052/15033/57f664a4-2d42-4758-b92b-a7b0b0c3090b.pdf 校聘人員特殊加給表 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001/Upload/2/relfile/9052/204308/9965357c-f7ac-4db2-b7a3-a0bc45c3df61.pdf 工作內容: (一)部門預算之教學經常費、圖書儀器設備費及學生公費獎勵金等經費審核及傳票編製。 (二)年度校經費結餘款結轉辦理。 (三)會計憑證稽催、保管、調閱等相關事宜。 (四)帳簿整理及倉儲歸檔等作業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大學主計室(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1.意者請於115年9月4日前,備齊:校聘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下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上揭資料一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annietsai@ntu.edu.tw,信件內容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3.聯絡電話: (02)3366-2108蔡小姐。 4.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參加實務操作及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 知)。 5.本次甄選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