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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地點:生命科學館五樓生科系辦公室(529室)。 二、資格:限本校生 相關資訊及表單下載請參閱以下網址: (一) 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服務學習活動申請表、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活動記錄表: 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184 ﹝生輔組網頁-助學措施-生活學習助學金﹞ (二)「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s://my.ntu.edu.tw/internAPP/﹝生輔組網頁-學生專用服務﹞ (三) 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管理系統」: https://my.ntu.edu.tw/internMng/。 1..配合度高、認真學習、負責任。 2.可配合排班,並能夠長期進行服務學習(至少一學期)。 4.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中規定資格: 要點摘錄略以: 第三點、本校學生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消過者除外。 第四點、申請本助學金之學生,除符合第三點規定外,應具有下列條件,並於每學期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達學習單位並經審核通過者,始得申請: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 (二)非在職生。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四)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三、待遇:依學校規定,每月6000元。本助學金未提列所得稅。不含勞健保。 四、工作時間及相關規定: 1.週一至週五課餘時間,週一至週五(除週三外):1400 - 16:00(配合可工讀時段安排)每月最高30小時。(可參與服務學習之時段,請註記於履歷上) 2.出席期初說明會。 3.期末繳交知識講堂觀賞心得及反思報告。 4.每個月應參與生活學習活動,未參與次月起不予核發助學金。 5.期末進行考核,作為下學期申請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之依據。 6.如有舉辦活動或臨時交辦事項時,服務學習時段可另行協調及安排。 7.其他未盡事項依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五、工作內容: 主要是負責本系相關事務,包括: 1.接聽電話,電話詢答及轉接服務。 2.公文遞送及信件分類與處理。 3.辦公室環境清潔。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申請截止日期:意者請請上myNTU「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系統」登錄基本資料,並備妥以下資料,以電子檔(須將所有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並請確保檔案內容清晰)email至gracewu57@ntu.edu.tw(吳小姐),主旨請註明「應徵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生_姓名」,並請檢附聯絡方式,先到先審,本所將就適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適者恕不再另行`告知。恕不退件,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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