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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學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徵衛生技術職系技正2名(遷調/內陞)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26/8/14 上午 09:23:16
公告內容 遴用別:遷調/內陞

用人單位:學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

職稱:技正

名額:2名

職系:衛生技術職系

職務列等: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二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三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三、屬次二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四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同一序列及次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內陞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四、其他條件:
(一)應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熟悉個別心理諮商、個案管理、危機個案處理以及心理衛生推廣。
(三)具英語諮商晤談能力(提供英語能力相關證明者尤佳)與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一、學生初談值班,進行個別心理諮商、心理測驗及個案管理工作。
二、心理成長團體或團體諮商相關業務。
三、危機與特殊個案處理及個案管理。
四、高關懷個案追蹤輔導。
五、校園心理衛生推廣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學生心理輔導中心(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110年-114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請至「ECPA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列印歷年資料)、語言能力證明等紙本資料影本,註明應徵「本校學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技正職缺」於115年8月19日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黃仁志收(以人事室實際收文計),聯絡電話:3366-5418。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必要時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並進行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或校長授權主管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聯 絡 人 黃仁志
聯絡電話 02-33665418
電子郵件 jenchih@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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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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