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一、職級:起聘職級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二、工作內容:於研究所或大學部開授中文學術寫作、創意寫作或中文口語溝通表達等相關課程。 三、起聘日期:自116年2月1日起 四、申請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檢附學位驗證之證明); (二)曾發表相關學術論文或具中文學術寫作、創意寫作、中文口語溝通表達教學專長者優先。 五、檢附資料: (一)履歷(含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學經歷及學術著作列表)及中文自傳; (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學、經歷證件影本; (三)代表作品影本(學位、期刊論文或個人著作); (四)曾教授或擬開設課程之教學綱要(請提供2至3門); (五)身分證影本/居留證與工作證影本; (六)其他有利資料。 六、受理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9月14日中午12時前,將相關資料寄至國立臺灣大學寫作教學中心電子信箱 ntuawec@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中文教師_應徵者姓名)。 (二)中心經初步審查後,將通知合格者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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