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使用說明回臺大首頁 │ 
 
回上一頁
公告主旨 工學院化學工程學系徵綜合行政職系編審1名(遷調/內陞)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26/8/4 上午 09:33:23
公告內容 遴用別:遷調/內陞

用人單位:工學院化學工程學系

職稱:編審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三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四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三、屬次二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五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同一序列及次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內陞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四、其他條件:
(一) 撰擬文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尤佳。
(二) 積極負責、熱心服務,溝通協調能力強。
(三) 具備良好英文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全系綜合性行政業務。
二、系所教務及招生考試。
三、大陸人士入台及工程教育認證。
四、公文之呈轉及分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化學工程學系(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110年-114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請至「ECPA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列印歷年資料)、語言能力證明等紙本資料影本,註明應徵「本校工學院化學工程學系編審職缺」於115年8月13日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黃仁志收,聯絡電話:3366-5418。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必要時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並進行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或校長授權主管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聯 絡 人 黃仁志
聯絡電話 02-33665418
電子郵件 jenchih@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回上一頁
版權所有 國立台灣大學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建議最佳螢幕解析度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