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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機械系誠徵生活學習助學金同學(工讀)
公告單位 工學院--機械工程學系
公告時間 2026/7/28 下午 08:10:07
公告內容 一、服務學習內容:文書行政、環境整理及臨時交辦事項等等
二、參與服務學習條件:
  ◎臺大在學學生,未在本校其他單位領有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守時盡責、態度積極、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但符合以下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未盡事項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僑生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 1.70以上
  ◎認真負責、細心耐心、守時、配合度高,可工讀一學期以上。
三、服務學習獎勵金額:依校方規定,每月6,000元。
四、服務學習時間:115/9/1-116/1/31止,週一至週五9:00 - 17:00(配合可工讀時段安排)每月最高30小時。
五、服務學習地點:台大機械系館216辦公室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為止,隨到隨審,適者擇優通知面談,額滿即截止。
七、申請方式: 
1、請先至申請系統填寫資料https://my.ntu.edu.tw/internApp/ 
2、【請檢附以下相關資料】(主旨:申請生活學習助學金)email至 yanlin@ntu.edu.tw。條件符合者電話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1).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務必簽名)
  (2).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114,2學期成績單(錄取後,請附正本)(新生免附)
  (5).郵局(或玉山、華銀)存摺影本
  (6).近3個月(父、母、本人暨配偶)戶籍謄本 (錄取後,請附正本)
  (7).114年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父母+本人共3份)(不收其他例如: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等類似證明),若申請同學已持有政府單位所發給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證明(公文上需載有申請同學之姓名) (錄取後,請附正本)即可免附父、母、本人暨配偶最近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清單。

聯 絡 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33662753
電子郵件 yanlin@ntu.edu.tw
公告對象 其他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  5391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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