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旨 |
理學院物理學系誠徵學士級專任助理一名(具身心障礙身分) |
| 公告內容 |
一、應徵條件: 1. 具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2. 熟悉文書撰擬、資料彙整、簡報製作等。 3. 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4. 中、英文能力佳且具公文、計畫等文書撰寫能力及經費管控經驗者尤佳。 5. 具備規劃、整合能力,且溝通協調能力佳,並具責任感與服務熱忱者。 6. 具有身心障礙手冊。(必備)
二、甄選方式: 擇書面審查表現優秀者參加面試與業務測試,並錄取表現最優者,依送件資料隨到隨審。
三、工作內容: 1. 本系茶會及各項活動之規劃、辦理與相關行政作業。 2. 本系教室之登記及借用管理。 3. 本系教室鑰匙、臨時門禁卡及節電卡之借用與管理。 4. 本系清潔業務之廠商管理、履約監督及相關契約作業。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期程:自應聘日~115/12/31,視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工作時數8小時,實施彈性上下班,彈性上班時間為8時至9時;彈性下班時間為17時至18時。
六、薪資待遇:依據本校專任研究助理支給參考表辦理,學士級36,300元起,視個人相關學經歷酌予採計年資調整薪級。
七、工作地點:國立台灣大學物理學系系辦(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凝態物理館R401)
八、應備文件: 1. 履歷表(格式不拘,內含自傳)。 2. 歷年在學成績單。 3. 學經歷證明影本。 4. 英文能力佐證文件。 5. 身分證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6.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九、收件期限:即日起將應徵資料寄送hching@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應徵專任助理-○○○(姓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與業務測試,隨到隨審,最快於115年8月1日起聘。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聯絡人: 電話:(02)33665123 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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