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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水工試驗所誠徵專任研究人員1名
公告單位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水工試驗所
公告時間 2026/7/16 上午 09:17:32
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大學水工試驗所徵聘專任研究人員公告
一、職稱:專任研究人員(研究員或副研究員或助理研究員)
二、名額:1名,起聘日(民國 116年8月1日)。
三、資格:水利工程、水資源工程、河川工程、海岸工程等領域,且具有國內外博士學歷。
四、需求:優先考量(1)具技術研發能力與經驗;(2)精通水利相關數學理論、具備紮實之實驗背景(3)具有水工模型試驗經驗或從事跨領域研究者;(4)具國際交流經驗並能協助水工所
技術交流與推廣活動。
五、應徵者須備妥下列資料:為利申請人填寫與彙整應徵資料,請先下載並填具「國立臺灣大學水工試驗所專任研究人員申請表」:
申請時請將填妥之申請表併同下列資料一併寄送:
(一)個人詳歷Curriculum Vitae(學經歷等個人資料、學術榮譽、研究成果及專利等)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以護照或居留證影本代替。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最高學位證書需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程序)
(四)經歷證明文件。(國外經歷證明須正本)
(五)個人著作目錄須滿足以下條件:
(1)個人著作目錄與基本發表要求
申請者須提供 2020年 8 月 1日以後發表之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等個人著作目錄。申請者須具備刊登於 SCI或 SSCI期刊之論文著作,且申請人必須為著作之第一作者或通訊聯絡作者。(2)代表著作送審規範與職級限制
申請人須從著作中指定一件符合專長領域之作品為代表作,且該代表作須於 2022年 8月 1日
以後出版。針對不同職級之具體要求如下:「專任研究員與專任副研究員」之代表作限為取得前一等級研究人員資格後,於最近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 SCI或 SSCI期刊之論
文;「專任助理研究員」之代表作除上述期刊論文外,亦得以博士學位論文作為代表作送審。
(3)著作年限起算日之認定標準
關於「最近五年內」之定義,除需符合本校及生農學院相關規定外,其起算日亦需滿足「以教師證書審定生效日往前推算五年」;若屬於免申請教師證書者,則以起聘日為基準往前推算。
(六)代表作如有合著,請提供合著人證明正本。
(七)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
(八)未來研究發展方向之描述。
(九)相關工作經驗說明(曾執行計畫之擔任角色職務、主要工作項目與貢獻說明等)。
(十)三位推薦人之姓名、現職與聯絡方式。
六、工作項目:爭取並執行水工所業務相關研究計畫,參與水工所技術研發、推廣與服務。
七、工作地點:本校水工試驗所(10617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
八、意者請於民國 115年 9月 15 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10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 福路 4 段 1 號,國立臺灣大學水工試驗所行政室劉淑慧小姐收」並附個人之白天聯絡電話。
九、本所行政室聯絡電話:(02)33665865;傳真:(02)33665866。
聯 絡 人 劉淑慧
聯絡電話 3366-5865
電子郵件 liujoyce@ntu.edu.tw
公告對象 校友、其他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水工試驗所專任研究人員申請表  3697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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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所有 國立台灣大學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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