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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法律學院徵綜合行政職系組員1名(遷調/內陞)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26/6/23 上午 11:11:40
公告內容 遴用別:遷調/內陞

用人單位:法律學院

職稱:組員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四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五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三、屬次二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6條陞遷序列表第六序列規定,且無第7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同一序列及次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內陞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四、其他條件:
(一)需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以上)。
(二)曾辦理採購相關業務且具履約管理經驗尤佳。
(三)熟諳一般行政業務及相關法令規章。
(四)主動積極、具服務熱誠。
(五)善溝通協調、做事嚴謹細心,兼具獨立作業能力和團隊合作素養。
(六)擅長歸納,具資料蒐集、數據整理與分析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主辦本院採購業務,含綠色採購、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小額採購及三十萬以下系所自辦採購等。
二、門禁、保全、環境清潔、弄春池及周遭景觀綠美化維護等業務。
三、生活學習助學金、非學習型助理及生活助學金生等之商業保險、學生緊急事件處理等業務。
四、監視系統、電話及販賣機維護管理。
五、教師研究室管理及兼任與合聘教師停車申請業務。
六、輪值假日場地外借之場控及音控等。
七、環安衛及防災相關業務。
八、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法律學院(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霖澤館6樓)。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110年-114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請至「ECPA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列印歷年資料)、語言能力證明等紙本資料影本,註明應徵「本校法律學院組員職缺」於115年7月1日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黃仁志收,聯絡電話:3366-5418。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必要時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並進行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或校長授權主管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聯 絡 人 黃仁志
聯絡電話 02-33665418
電子郵件 jenchih@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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