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工作內容: 一、辦理校園廁所、飲水機等公共設施清潔維護履約管理。 二、辦理病媒蚊防治、戶外消毒及公共衛生管理事項。 三、執行校園環境巡檢、缺失追蹤及改善管理。 四、協助膳食委員會稽查等相關行政業務。 五、一般行政庶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注意:本校因業務需要,在不違反相關規定,日後得調整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工作項目或調動至其他工作場所服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良好中文書寫及公文處理能力,能進行資料整理、統計分析、簡報及報告製作;曾服務於政府機關、學校或相關行政單位者尤佳。 三、具獨立作業能力、分析判斷及問題解決能力,能規劃工作進度、掌握執行時程,並完成交辦業務;具專案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具良好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能與校內外單位、廠商及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聯繫與協調。 五、熟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或具採購、招標、履約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主動積極、認真負責、細心謹慎及樂觀進取之工作態度,並對環境管理、公共衛生及校園行政業務具學習熱忱。
待遇: 一、依據本校校聘人員薪級表,學士級月薪36,291元起(職前工作年資符合本校規定者可提敘)。 二、勞健保、新制勞退金、年終獎金、寒暑休(依本校規定)。 三、工作地點:本校校總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四、工作時間:08:00-09:00~17:00-18:00(彈性上下班)。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證明文件: 1.校聘人員履歷表:請依本校人事室格式填寫,並檢附照片。 https://homepage.ntu.edu.tw/~persadm/News_n_169_sms_10279__CSN_31447.html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電子檔) 3.國民身分證(影本或電子檔) 4.其他可證明工作及語言能力之文件(若無則免) 二、請於115年6月25日(星期四)前將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總務處事務組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或將應徵資料電子檔e-mail至meganlee@ntu.edu.tw,並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未標明者恕不受理。 三、聯絡電話:02-33662234轉123(李小姐)。
備註: 一、本職缺預估於115年7月20日(星期一)出缺。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辦理面試,資歷不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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