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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研究人員"研究員"1名(編制外人員)
公告單位 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
公告時間 2026/4/28 下午 03:01:30
公告內容 【資格條件】
一、具博士學歷,且有研發推廣及承接執行建教合作計畫能力。
(一)具密閉空間之災防與逃生避難之研究與應用推廣相關經歷,並有具體成效。
(二)具分析批量能源數據並制定國家能源政策之研究能力,並有具體成效。
(三)具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政府單位委託研究計畫主持人之經歷。
(四)具國內大專及研究機構教授或研究員三十年以上之相關經歷。
二、須具備專長
(一)具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能力並有相關之具體研發與推廣成果。
(二)在氣候變遷下海洋對CO2吸收能力之研究與研發成果。

【工作項目】(請填寫您的研究領域相關敘述)
一、配合執行本中心在氣候變遷下的低碳能源技術等相關研究發展工作。
二、從事中心氣候災害之防災研究應用推廣工作事宜。
三、執行相關研究計畫。

【工作地點】
本校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
(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意者請檢附(含紙本及電子檔):
一、中文詳歷(個人資料、專利及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惟如已完成學位之所有要求而尚未獲正式畢業證書者,則得先繳送原就讀學校權責單位正式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
四、現行(前)任職機關權責單位開具之現職或經歷證明文件乙份(國外經歷證明須正本)。
五、著作目錄。(需標註那幾篇為代表作、那幾篇為參考著作)
六、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及七年內參考著作全文。(代表作須為在國內外知名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已為接受且出具證明將定期 發表或經出版公開發行者;僅聘任為助理教授(或講師)等級者則得以其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為代表作送審;又體育、藝術、應用科技等以技能為主之教師如經其院、系教評會之同意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代替代表之專門著作送審。)
七、代表作如有合著,請提供合著人證明正本。
八、曾執行計畫之擔任角色職務、主要工作項目與總經費說明。(如計畫列表)
九、曾參與隧道災防之實例經驗成果說明。
十、對本中心未來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之建議。

【其他說明】
一、以上資料於115年5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資料寄至
(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二)收件人:臺大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葉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三)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職缺,合者面試,不合者不另函覆,恕不退件。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之權利與義務,請詳見網址:http://www.personnel.ntu.edu.tw/ (人事法規)
聯 絡 人 葉小姐
電子郵件 yeh7106@yahoo.com.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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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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